时间:2022-07-20 17:31
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7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与条件
(一)招聘对象与岗位
招聘对象:专业技术人员27名;
招聘岗位:具体见《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二》(附件1)。
(二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
2.热爱应聘岗位工作,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;
3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4.此次招聘对象年龄: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。其中,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,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(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,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(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;
5.户籍不限;
6.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(详见附件1,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,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);
7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(1)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(2)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,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(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),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;
(3)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(4)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。
二、报名及审查
(一)报名办法
1.报名时间:
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5日—26日(周一、周二)上午8:310-11:00至下午14:00-16:30。
2.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:
①医师类、病理科岗位:应聘人员采用网上报名且审核资料方式,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电子扫描PDF件打包发送至人事科邮箱(wxwyrsk@163.com),并电话告知联系人:许老师,电话:0510-68509013。
②药剂、护理岗位:应聘人员采用现场原件材料及复印件材料核实报名,报名地址:无锡市广瑞路1215号,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(行政楼D楼七楼708室),联系人:许老师,电话:0510-68509013。现场报名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证明。
3.报名所需材料:
①应聘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(附件2)、个人简历,以及本人身份证、就业推荐表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医师资格证书、专业方向证明、规培证或在培证明(未拿到规培证的毕业生写2022年取得规培证承诺书)、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PDF件。
②应聘有工作经历者请提供报名表(附件2)、个人简历,以及本人身份证、单位从业经历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学信网学历认证(电子注册备案表)、专业方向证明、规培证、专业技术资格、医师资格证书、执业医师证、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PDF件。
4.报名注意事项:
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《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,表上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。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5.缴纳参加考试费100元(通过网络邮箱报名者可通过网上缴纳)。
(二)资格审核
1.医院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。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前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,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会收到报名单位发出的资格审核通过邮件、微信报名群二维码及填写微信报名小程序。
2.资格审核过程中,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,取消其报名资格。考试结束后,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,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。
三、招聘考核
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医师类及病理科岗位:均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,面试考核成绩即为综合考核成绩。药剂岗位:通过资格审核人数≤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,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;通过资格审核人数>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,采取笔试+面试考核方式。成绩计算:考核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的比例计算。护理岗位: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及面试,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护理岗位笔试成绩(20%)+面试成绩(40%)+操作成绩(40%)=综合考核成绩。
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综合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线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员。如综合成绩相同,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。
面试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,请关注医院公告栏及报名微信群,收到考试通知信息请及时回复是否参加。
现场面试的各项考核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。5个工作日内,考生可在本单位网站查询最终考核成绩排名。
四、考察及体检
(一)考核总分为100分,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:1确定入围政审考察名单,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,体检合格后进行拟录用公示。
考察内容,主要包括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实绩、岗位匹配度、沟通协调、人际交往能力、社会反响等内容。
考察合格者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费用由考生自理。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录用。
(二)在考核、考察、体检过程中,因不合格、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,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,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,不能进行递补。
五、公示及录用
考察合格人员经体检合格后,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六、纪律与监督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严肃招聘纪律,主动接受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10-68509087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wuxi5h.com/news/index/ggdetail/id/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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