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职位名称:
神经康复科(颅脑、脊髓损伤)学科带头人
其他要求
岗位职责
任职要求
1.从事专业与招聘专业方向一致,年龄在55周岁以下(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.申报传统治疗科、呼吸康复科、肿瘤康复科、老年康复科、妇产康复科和儿童康复科学科带头人,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①有三级医院科室管理经验(担任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),取得硕士学位,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与报名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作8年及以上。
②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,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与报名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;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,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与报名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。
3.申报神经康复科(脑卒中)、神经康复科(颅脑、脊髓损伤)、肌骨康复科、重症医学康复科和综合医疗科学科带头人,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①有三级医院科室管理经验(担任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),取得硕士学位,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与报名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。
②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,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与报名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;或取得博士学位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且从事与报名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。
4.申报运动治疗科、作业治疗科、言语吞咽治疗科学科带头人,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康复治疗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。
②取得硕士学位,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康复治疗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。
其他说明
竞聘人员需填写《竞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将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。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7月12日。
公招热岗